水利部办公厅
关于开展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办监督〔2023〕152号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2023 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23〕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水利部定于2023年6月在全国水利系统开展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的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开展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开展宣贯活动,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部直属各单位要组织所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通过活动,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认真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按照《通知》(见附件1)要求,积极参加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围绕水利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积极组织宣传报道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做好安全宣传“五进”、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常态化应急演练、“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的组织工作。
(三)扎实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
1.“一把手”谈安全生产活动。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邀请部直属各单位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谈安全生产工作心得体会(方案见附件2)。
2.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网络答题活动。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和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为主要内容,组织水利行业从业人员开展网络竞赛答题活动(方案见附件3)。
3.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评选展示活动。以提高事故防范和应对能力为重点,组织应急管理公益讲座(方案见附件4),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评选展示活动(方案见附件5)。部直属各单位、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管辖范围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和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
4.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以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为重点,开展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方案见附件6)。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紧密配合,搞好通力协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借助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及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和专题投稿宣传,努力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特别是要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和感染力。我部在水利监督网开设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月”专栏进行活动宣传,组织有关单位制作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系列宣教产品(见附件7)供各单位选用。
(三)强化社会监督。各单位要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相关地区和重点领域采访,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在省级主流媒体上曝光一个典型案例,真正形成震慑,并报送至水利部监督司。要发挥“12314”监督举报服务平台作用,鼓励广大群众举报涉水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对举报的安全生产问题线索一经核实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确保活动实效。各单位要把活动与解决当前水利行业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水利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创新工作举措,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各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明确1名联络员,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等资料,于5月28日前报送联络员信息(见附件8),7月2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9)。
水利部监督司联系人:包科、石青泉
联系电话:010-63202124、3262
传真电话:010-63205273
电子邮箱:anquan@mwr.gov.cn
附件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附件2:一把手谈安全生产活动方案
附件4: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公益培训方案
附件6: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方案
附件7: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品征订工作的函